提问:很多地方通过移民的方式将生态脆弱的地方进行重要的保护,比如说像甘肃几年下来会有60万的移民计划,你认为像这样的政策方式是不是一个可以持续性的或者比较好的选择呢?
雷光春:从我的角度来讲,是不可取的。
首先对这些人来说会带来很多问题,再一个在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以前从事的生产,它的活动如果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是说过度利用,不是把商业行为,商业开发带进来,而控制它的商业行为生产,国家给一定的补偿。我在80年代从事自然保护区,当时在湖南省林业厅干了五年,每个自然保护区,以前这些人在自然保护区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在没有外在干扰或者没有外界的诱惑的前提下,他们生活得很滋润的。
主持人:问题是大开发带进去的,原住民在那里问题不是很突出。
提问:当地老百姓不是光是满足生存需要,他们也要过现代化生活,也要挣钱。
雷光春:挣钱的补偿机制,保护好生态,这是作为社会分工,呆在那里分工就是保护生态环境。适当的生产经营很多程度上也是维持生态过程。
提问:关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问题,WWF也有这样的项目,大概在长江流域当地的自然保护区的居民来寻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生产方式,给我的感觉这样做的成本比较高,而且范围特别小,不知道现在的进展情况怎么样或者说这种方式的利弊?
雷光春:最新进展我不太熟悉,社区共管的项目是一个发展方向,所谓的社区共管,WWF也好或者其他的相关组织做的工作都是试验性的,开拓性的,这种模式已经在很多地方证明是有效的,具体在中国的效果,它投入的成本,效果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验证。很简单的一个办法就是本身社区的发展,要发展到哪个程度,目标是什么,是不是和自然保护湿地目标是一致的。我在8年前洞庭湖做湿地保护,恢复项目的时候,当时有一个困惑的地方,包括我们做项目本身的,在洞庭湖做湿地恢复,给他发的提纲,提的发展产业,当地的居民生活得到大大的改善,人均年收入比我们做项目之前翻了一番,后来是翻了两番,一直到我们项目做完。这里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有些人在外面打工的,觉得在家里收入还高,就回来了。现在自然保护区面临的问题本身还有存在与留的问题,从自然保护区的角度来看,这些人把他吸引回来,反而又加大了对资源生态系统的干扰强度,这里如何平衡,如何把社区发展和自然保护区的目标结合起来,这是很重要的。纯粹靠替代产业或者发展当地的生产,我认为是无法实现这个目标,它的出路应该是国家层面实现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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