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现场观众认真记录 |
汪劲:第一次征求意见第二个焦点就是适用范围。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环保总局和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这个范围有两个附件,第一个附件专门讲综合性规划,哪些规划要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哪些规划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开了一个清单。这个清单总体上来讲是明晰的,但是有很多部门也认为规划的定义不清,有些规划是交叉的,打个比方农业和畜牧业,农业和畜牧业在农业法是把它作为一个概念,就是农业包括畜牧业,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把农业和畜牧业分开列的,所以像农业部就说农业和畜牧业应该合在一起,不应该分开。
而规划的适用范围中按照环评法专项做的分类,这是法律做的分类,我们应该分类的,这个并不影响到内部的划分。有很多专项规划是属于生态建设的或者自然资源保护的,这项规划不应该纳入到环评当中去。当时原引了绿色和平关于金光集团在云南和海南造林的例子,有一个地方原生态是比较好的,你可能把它的所谓的不值钱的植物破坏掉了,重新种了一部分经济林,你可能说是植树造林,但是这种植树造林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地区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引起外来物种的入侵这样的问题,你可能是认为我在建设生态建设,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我们认为你在破坏生态。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应当不纳入呢?这个意见也是没有最后采纳。
规划环评具体适用范围明确的问题基本上所有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都提出来。这个背景就是在于当时国务院批准的会签目录的时候,主要涉及到几个部委的领导,大概是国务院的秘书长华建敏当时牵头弄的,人家就签了,各个部委实际干的司和处的官员对这个范围还是有反对意见的,但是我们国家对政治负责的模式使得他们没有提意见。现在进行规划环评的时候,他们又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现在我谈到争议就是到第二次修改环评的时候还是存在的。第三个大问题就是编制。规划应当编制何种环评文件,打一个比方说,环评法规定说一地三域的规划要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而三项规划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项规划中的综合性的或者具有指导性的规划是可以按照综合性规划来做的。哪些规划要做环境影响报告书,哪些规划要做环境影响篇章,环境影响篇章和说明,说明是最简单的。在规划中,不必要把环境影响写进去。其次是篇章,就是整个规划当中应当有一章是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书是最复杂的,从部委的意见来看,各部委的意见就是最好都编说明,说明又简单又好。但是从环保部门的认识和我们说对战略环评制度的研究来看,不应当这样来做,因为在西方国家战略环评并不是一开始确定你必须要做什么,必须要怎么样,是根据规划来了以后,经过一个筛选,再来决定你要编制什么。在我们国家是先把它设定好,先把某一类的规划设定好,设定好了以后,只要符合这个规划都去做报告书,都去做篇章或者做说明。
一审条文当中把它写进去了。我们写的时候能够编报告书就编报告书,不能够编报告书最好编篇章,实在不行再来编说明。当时我在从事起草,指导思想就是这样。政府的意见更好相反,能够编说明就编说明,这个意见正好相反,总局对我们的意见是支持的。
第三个是环评的介入时间,编制阶段的问题,到底什么时候介入环评。我们国家尽管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了30多年,如果从90年代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将近40年的时候一直实行计划经济,后来叫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实际上我们国家计划规划的编制非常地混乱,就是各部委的规划根本没有一个相对一致的程序,比方说土地法有编制土地法的规定,农业、渔业、城乡、建设,水开发、草原、渔业,矿产资源都有规划,这些法律当中规定的规划全部都是由行政主管部门自己来编制,包括我们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都不统一。
所以就存在一个问题,我们国家各部门的编制规划是各部门的方法,他没有一个统一的程序,就出现一个问题,那你怎么介入呢?规划的提出,一开始肯定有人去想,不可能一个处长直接说要编规划,司长说要编规划或者局长或者部长说要编规划,肯定有一个设想,论证可以编规划,局里批了以后,再来编规划。这算不算启动规划呢?我们又问了规划的科研单位,专门写规划的机构。这样的机构他们也认为是混乱的。有这样的混乱介入时间不好统一,按照规划环评的原则是尽早介入,包括项目也是尽早介入,越早介入,环境影响越好,成本越低,可能面临的问题就会越少。后来提出这样的原则,你的规划草案准备交给规划的科学院,规划院去编制的时候,就要介入,介入的时候要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如果说这个规划涉及到可能未来的实施和公众意见,是不是还要有公众的参与。
这块意见很大,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编的文件,叫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些要求,鉴于规划的编制过程、行为在我们国家比较混乱的事实,发改委也想把国内的所有的规划的把它做一个标准的程序,我不管你的规划是什么样,但是你们都应该这样去做。
2005年发改委编文件的时候曾经也征求过各部委的意见,各部委反对声一片。原来发改委想把它变成国务院的条例,后来被国务院批准了,大家可以查得到。在这个文件中,发改委也有它的一套定义,这套定义,国务院各部委都不太认同,比方说它的规划分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三类,这三类规划的规划方式和环评法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规划方式也不一样。什么是规划,规划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编,这个问题大家的意见就不一致,于是乎出现了刚才介入的时间问题。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