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 光明观察
7月3日,环保总局向外界通报,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其中包括渭南市。
“流域限批”这项措施被誉为环保总局的“杀手锏”,其含有在于如果一个地区的某一个项目违规,将有可能导致该区所有项目都要“连坐”,被暂缓审批。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如果在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违规投资和环保监督不力,需要承担整体经济损失。有关人士认为,最大的触动是,地方政府官员认识到只有GDP的发展,个人可能也发展不了,必须要有环境质量的改善,必须两者结合才能够发展。
其实,近两年来实施的“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下能想到的最狠的办法。目前看,这个办法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区域限批”毕竟是行政手段,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从长远看,这种办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如何从长效机制上建立一系列环保监管制度,彻底扭转地方政府环保意识薄弱的问题,才是引起环保部门应该高度重视的事。因为没有催生出制度和机制的“风暴”,就解决不了环保的根本问题。
不久前在与中央电视台的“对话”节目中, 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位负责人公开承认,“应该很冷静和清醒地看到一次次环评风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在我们区域限批的三个月之中,高耗能、高污染的这六大产业又增长了20%”。这多少让我们对“流域限批”的效果有所疑虑。光靠国家环保总局“孤胆英雄”式的雷霆行动,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污染问题?倘若最后的结果依然是“不降反升”,我们又如何面对老百姓的殷殷期盼?
河南省最近的执法检查结果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在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高压政策和强制手段下,不少地区依然故我,扩建违法项目、小造纸顶风生产、挂牌保护违法企业,一些违法企业甚至气焰依旧嚣张,阻止执法人员进厂检查。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之所以抱有对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充耳不闻、无所畏惧的普遍心态,绝不是头脑发热和一时冲动,他们清楚地了解,在当前的体制制约下,社会制度的缺失使环保部门的执法软弱无力,很难产生实际效果,很难对他们产生本质性的影响。
现在的问题是,现有法律对环境违法的处罚规定软、可操作性差,这些都需要调整,这是其一。其二,解决机制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归属当地政府管,硬不起来。说明环保局的定位有问题。例如美国的环保局是在潜心做环保标准,做出来之后,自然有人去执行,而我们的环保局是在四处喊,成了救火队,可事实上呢,根本也救不了火。由于国内治污的机制一直没有任何创新,依然停留在“一个部门喊,其他部门看”的阶段,这怎么可能完成污染治理呢?
有关专家认为,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必须要靠原创性科技和体制成果。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可问题是,环保总局还没有拿不出什么原创性成果,既没有科技成果,也没有体制创新。例如造纸污染问题,这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是不存在的。但在我国却是很严重的环保问题,应该怎样去治理呢?并没有行之有效办法进行治理。进一步说,当前,由于国内还没有一套符合国情又切实可行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环保部门只能到处派人去检查,造成的结果是,我们把地方政府都当成了对立面,似乎他们天然就是地方保护主义。
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靠环保总局解决我国的环境保护问题显然不可能。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应把“区域限批”从“风暴式”转向常态化、制度化。此次流域限批行动中,环保总局一句“将强烈建议监察等部门继续加大加重对区域流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已尽现其无奈。正是在长效机制的缺失下,环保部门不得不诉诸“风暴”的雷霆手段,来一次次提醒我们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手段的缺乏,一次次呼唤我国环境保护的新思路。但这样的提醒,应该引出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问题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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