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异常天气及其引起的森林群落结构的变化共同影响着林火的发生,使林火的发生趋势增加。
大火烧掉的不仅仅是森林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处处长蒋岳新说:“森林火灾属世界性、跨国性的重大自然灾害,进入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以来,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林火火灾有上升的趋势,虽然各国的森林防火费用不断增加,但森林火灾发生的面积并未相应地减少。特别是90年代后期,火灾毁灭了数百万公顷的热带森林,严重破坏了全球的生态平衡。”
林火反复燃烧,不仅会导致植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使森林向旱生群落方向发展。还会引起其他生态因子的重新分配,森林火灾会大大降低森林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作用;还会使森林贮存的大量能量突然释放,破坏森林生态系统,造成森林生态系统内生物因子、生态因子的混乱,这往往需要几十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得到恢复;此外,还会产生大量的烟雾,污染环境,引起人类生态环境的变化,大量二氧化碳与水起化学反应,在水中产生大量碳酸气,严重污染水环境。
气候变化对我国林火的影响
“我国的森林火灾具有火源种类多、火灾多样和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大体上是南方森林火灾次数多,森林火灾面积小;北方森林火灾次数少,森林火灾面积大。”蒋岳新向记者介绍。此外,南方和北方森林火险期也不相同。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空间中,我国气候也存在着明显变化,以往很少发生火灾的夏季,现在也呈现出高发势态。
此外,气象因素也是引发林火的自然因子。我国地域辽阔,南北跨五个气候带,各气候带的气候特点决定了不同的离地条件和植物带,相应的也形成了东北、西南、华南、华东、华北等林火多发区。同时也形成了森林火灾日变化、季节变化、年际变化等,这些都受到当地气象因子的制约,使森林火灾的发生呈现一定的规律。1987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前,大兴安岭北部林区连续两年少雨,该地区已形成了一个少雨干旱中心,在这种高温寡湿的气候条件下,森林地表和深层可燃物的含水率都降到了最低限度。
森林火灾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发生具有明显的随机性和突发性,由于受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断增加、臭氧层破坏、森林过度采伐、火烧频繁、草原退化、水湿地减少等的影响,陆地下垫面性质改变,地表水、热平衡遭破坏,空气下沉,气流强度加大,地表裸露,蒸发量加快,水分减少,土壤、大气加速变干,气候变得更加敏感,这种变化格局在中高纬度地区反映尤其明显。
在过去的100年间,中国的气候变化特征是地面温度平均增加0.5℃~0.6℃,年平均降水每10年以2.9毫米的速度减少,长期变暖趋势与全球一致,以冬季和西北、华北、东北最为明显。降水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逐渐减少,华北地区出现了暖干化趋势,林火通常发生在少雨干旱的季节,从大时空尺度分析,林火的发生规律取决于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