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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餐具行业质量调查 东来顺入黑名单

来源:搜狐绿色
2010年03月15日16:10

  一、政策背景与市场现状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于1986年在中国铁路开始使用,由于铁路沿线废弃的各种塑料垃圾给生态以及景观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于1995年起,全面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铁路车站的使用,而用可降解或易回收的材料代替。

  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环境污染严重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推广使用易回收、易处置或易降解的环保类型的产品。

  200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中一次性发泡餐具仍被列入淘汰类产品,并规定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

  2006年7月,国家质监总局根据国务院2004年9月份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有关精神,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监总局2006年9月下发的133号文件《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中明确规定,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不得申请生产许可,继续生产的产品将被列为非法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即属此类产品。从2008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只有获得QS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否则将对生产者、经营者以及使用者依法查处。

  自从2008年对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来,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质量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对规范行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环保餐具联合组织的调查,已有40多家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获得了QS生产许可证,占北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市场80%以上。截止2010年2月底,全国获得各种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有1000多家,一次性纸质餐具企业180多家。各种一次性餐饮具如杯、盘、盒、碗等的产能达到500多亿只,在数量和质量上已经占市场80%的份额。消费者也普遍反映,对于印有“QS”标识的产品,用起来也更为放心。

  专门从事“白色污染”治理以及绿色包装材料研发的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次性发泡餐具主要来自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内容不符的非法企业。这些企业生产的发泡塑料餐盒价格低廉(每只只有4分钱!),产品售价远远低于原料价格,原因是这些产品主要用废旧光盘、废旧发泡餐盒或减震包装材料等废塑料生产。有些不法企业为了掩盖废塑料的杂质,人为加入有毒有害的荧光增白剂以及有毒色母料,甚至在产品模具上赫然的刻上欺骗消费者的“降解餐盒”等字样,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消费者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目前我国每年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需求约为150亿只,90%以上为塑料餐盒,其中国家明令淘汰的发泡塑料餐盒占一半左右,特别是华东和华南经济较发达地区,生产和使用占全国半数以上。但是,由于合格的一次性餐盒价格都在0.15元以上,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部分非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在生产中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塑料并加入大量工业级碳酸钙、滑石粉、石蜡等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甚至个别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存在这样的质量问题,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在北京,经过各方对问题产品多次举报查处,北京市场的销售情况已大为改善,如今一次性塑料餐盒合格率达七成以上,而全国的合格率只有六成左右,在东北、西北等地合格率更低,问题也更为严重。

  二、维权纪实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于2010年1月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食品包装行业十大隐忧产品”中,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被摆在了首位,这不仅是因为它的使用数量庞大,更是因为它与我们的生活与健康息息相关,执法部门一旦放松监管,劣质餐盒就会像幽灵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为了让使用、销售及生产劣质餐盒的单位从意识上根本觉醒,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一次性餐盒终端消费市场为起点,追查到零售批发市场和生产源头,展开一次深入地消费维权行动,重点打击有毒劣质餐盒。为了使本次活动既有意义又合法,我们组成了一个由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作为原告,在律师、公证部门及有关媒体共同参与下的一个“调查组”,力求这次活动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共鸣,引导消费者利用法律武器坚决与有毒劣质餐盒说“不”!

  为了调查劣质一次性塑料餐盒在餐馆的使用情况,2010年3月3日,“调查组”前往中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大型购物中心——金源时代购物中心一探究竟。

  上午11时左右,“调查组”首先来到具有170多年历史的“百年老店”——老边饺子馆,“调查组”人员乔装成顾客,声称会议结束后员工聚餐,点了几斤饺子要求饭馆对其进行打包,并同意对餐盒支付每只0.25元的费用。然而饭馆服务员拿来的打包盒竟然是型号为“YL-03”,生产许可证早已在2009年6月底被国家质监总局注销了的“北京永路伟业塑料制品厂”生产的劣质餐盒。工作人员立即向服务员提出质疑:你们的餐盒这么薄不会漏吧?服务员并没有对“调查组”产生怀疑,痛快地回答:“保证没问题!我们用的都是环保餐盒,用很多年了!我们餐馆每天都要打包100多盒呢!”

  随后,“调查组”又来到位于同一层的东来顺金源饭庄,这更是一家中外闻名的百年老字号餐馆。这里餐盒零售价为0.5元,饭庄的服务员同样胸有成竹地保证:他们所使用的打包餐盒都是从厂家订购的,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然而,事实上他们所使用的打包盒却是质量更加低劣的“天津圣元树塑料餐具制品厂”生产的型号为“ZS-104”的餐盒。据调查,这家企业从未获得过生产许可证,也曾多次被举报到企业所在地天津市静海县质监局、县政府乃至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依法受到查处,但却依然顶风生产,成了“打而不倒,倒了又起”的不倒翁。

  在公证员的陪同下,“调查组”将从餐厅购得的餐盒封存后送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进行卫生性能的检测。检验报告将成为这些劣质餐盒存在安全隐患最有力的证据!

  3月11日,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同时拿到了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原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对保全证据过程开具的公证书及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我国著名食品包装与环保专家董金狮教授在接受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采访时对这两种餐盒的检测报告进行了详细解读。董金狮说,根据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规定,分别在4%乙酸及正己烷条件下蒸发残渣溶出量不得大于30mg/L。从老边饺子馆取得的由北京永路伟业塑料制品厂生产及东来顺取得的由天津圣元树塑料餐具制品厂生产的餐盒的检测报告显示,老边饺子馆所使用的“YL-03”餐盒乙酸和正己烷蒸发残渣检测结果分别是4540 mg/L和729 mg/L,分别超过规定限值153倍和23倍,而东来顺饭庄使用的“ZS-104”餐盒乙酸和正己烷蒸发残渣检测结果则分别为3980 mg/L和704 mg/L,分别超过规定限值132倍和22倍。其中乙酸蒸发残渣超标说明被测物中添加的矿物质,如碳酸钙、滑石粉等含量超标,正己烷蒸发残渣超标则说明添加的石蜡中多环芳烃致癌物含量超标。从检测数据来看,我们如果用这种劣质餐盒长时间装醋或油脂类食品,就意味着将会吃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餐盒。一只合格餐盒的批发价格一般在0.15元以上,而劣质餐盒的批发价格只有七、八分钱,从悬殊的价格对比不难看出,厂家为何如此执着地与法律抗衡。这些黑心老板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使用废塑料生产并加入大量工业级碳酸钙、石蜡等填充料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餐盒,这些“慢性毒药”,随醋、油脂等析出被人食用,可引发消化不良、局部疼痛以及肝系统病变等多种疾病,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严重者会导致胆结石、肾结石、重金属中毒甚至细胞癌变。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纳入其范畴,对食品包装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食品包装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食品的质量安全,然而“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概念却没有被植入人们的意识之中。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国家质监总局早在07年就发布文件规定,自08年1月1日起对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使用、销售及生产单位进行无证查处。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第四十八条规定,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维权动态

  目前,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已将有关发票、公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据移交有关律师进行立案,并对使用有毒餐盒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两家著名连锁饭店向海淀区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将受到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支持。

  另外,北京永路伟业塑料制品厂已更名为“北京永路兴业浩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址后继续违法生产。昌平区质监局已进行现场执法并要求停产。

  天津静海县生产有毒餐盒的问题由来已久,虽已经过多次执法但问题依然严重。获证的产品不合格,未获证的在违法生产,给北京乃至全国一次性餐盒市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法制晚报》和《人民日报》的记者近期暗访调查时发现,天津圣元树塑料餐具制品厂及天津云龙餐盒厂等部分企业仍在违规生产。天津市静海县质监局接到举报后已进行了现场查处。详情参见3月15日《法制晚报》相关报道(附件)。

  

  五、活动意义

  2009年11月6日,卫生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特别是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单位,按照现行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并开展自查清理。由此可见,政府对于食品包装的重视,劣质餐盒不是没人管而是管不完。其实最该解决的是提高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食品及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能否生产放心产品靠的是经营者的良心,“用良心生产良品”不该只是口号,将安全与效益并抓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

  此次活动意义非凡,具体在以下四个方面:

  1、此次利用《食品安全法》作为依据,进行消费维权在全国是首例。通过此次维权活动告诉有关责任人,如果生产、经营、使用污染食品的包装,不仅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为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2、首次在食品包装行业中,从消费者常使用的既小又大、既轻又重、既简单又复杂的产品“一次性快餐盒”入手,进行问题追踪,更贴近生活,贴近百姓,更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3、首次全程依照法律程序,在专家、媒体、律师及公证员等的共同配合下完成复杂的调查、取证、检测、曝光以及法律诉讼等工作,避免了证据不全或程序不合法等带来的问题,使整个过程更具科学性、合法性,为以后非政府机构进行取样检测和用法律维权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4、原告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要的不是赔偿,他们只想追问:为何直至今日,在中国首善之区北京如此现代化的城市、如此现代的购物中心内、品质历经千锤百炼的中华百年老字号的老店中,却依然长期使用这种劣质有毒餐盒?消费者需要答案!

  

(责任编辑:荣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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