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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频道 > 大连油管爆炸VSBP漏油事故:灾难考验中国海洋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谁为大连输油管爆炸负责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7月22日15:48

  詹铃

  就在世界石油巨头BP被墨西哥漏油事件搞得焦头烂额之际,一场漏油之灾也在中国大连上演。

  在连续发生6次爆炸后,经过15个小时,大连新港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引起的大火才终于被扑灭。然而,来自大连环保局的官方说法称,泄漏原油污染的海域面积已从50平方公里蔓延至100公里。中国海监船对溢油区域的监视结果显示,截止到7月18日13:00,海上飘游分布范围已达到183平方公里。

  目前,关于此次事故的污染级别还未有官方说法。不过当前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此次漏油事件究竟有多大损失,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如何,后续又是谁来掏钱为污染埋单?

  责任尚待认定

  在大爆炸发生后不久,便有消息称,事故原因是新加坡太平洋(11.79,0.24,2.08%)石油公司所属30万吨原油船“宇宙宝石”轮在大连新港中石油原油储备库卸油过程中,由于原油储备罐陆地管线在加催化剂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大连新港至中石油大连保税油库输油管线内原油泄漏,并引发管廊管线爆裂,从而引起火灾。

  然而,很快官方便辟谣称,目前责任原因尚未认定。

  显然,究竟是中石油还是外籍油轮方面造成了此事故,已经成为此事件演进的一个焦点。

  按照此前的说法,此次事故与油轮在卸油时附加催化剂有关。来自中石油人士对媒体的解释是说,附加催化剂时可能会释放出静电,在某种状态下可能会引发爆炸、火灾。

  一位业内工程师对记者称,“按规定在卸油时,船之间是用铜质导线连接,再与陆地静电地线连接,之所以产生静电,可能跟地线有关,比如老化漏电等情况。”

  不过,这是根据表面情况所做的猜测,责任的最终原因查明尚需时日。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正在进行紧锣密鼓的调查,包括中石油、外籍油轮在内的共4家企业都被确定为调查对象。

  “预计初步的调查结果会在两周内做出,但这可能只是一个初步结果,更准确、详细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要在稍晚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大连市安监局副局长孙本强称。

  损失如何评估

  “此次爆炸或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事故原因甚至有可能归咎于外籍油轮卸油过程中的违规作业。但联系到中国石油(10.49,0.05,0.48%)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系列安全事故,我们认为,中国石油在HSE(即健康Health、安全Safety以及环境Environment)管理方面亟待提高。”交银国际分析师贺炜说。

  贺炜认为,此次爆炸中石油的直接损失并不很大,主要受损设施是30万吨原油码头的廊桥和输油管道以及三号储油罐,当然还包括泄露的原油,“全部的直接损失估计将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但是,对于周边环境损失目前还难以评估。

  石油不仅影响水质和水中动、植物的生存,而且石油类物质中的一些物质还可能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体。这些后遗症无疑将或多或少影响大连的海洋渔业。

  事实上,目前国内多地已经宣布暂停对大连海洋产品的进货。

  “此次爆炸事件中造成了超过50 平方公里海面的石油污染,此外,灭火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泡沫和干粉,也将对周边海域造成较大程度的污染。不过,虽然间接的环境损失可能会比较大,但基于目前中国的国情,估计影响中国石油损益表的数额将较为有限。”贺炜认为。

  呼唤环境赔偿

  事实上,最新的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只是国内石油污染事件中的一个最新案例。

  就在去年12月30日,中石油公司兰郑长成品油输油管道渭南支线就曾发生柴油泄漏事件。约100立方米柴油进入渭河支流赤水河,并流入渭河,在渭河形成污染带进入黄河干流。经检测,赤水河泄漏点以下3公里河段、赤水河入渭河口以下30公里河段内出现污染。

  在发生墨西哥漏油事件后,石油巨头BP立即被天价赔偿推入困境。而在国内,对于环境污染的赔偿问题,则还是一个新课题。

  “我国现在还没有对于海洋污染后如何认定污染程度及赔偿金额的强制规定,因此一旦污染发生,很难评估具体的赔偿金额,最后往往是一次性罚款,为长期环境污染买单的还是当地政府和居民。”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常纪文说,现在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办法,是建立油污赔偿基金,主要由责任方出资,BP就在墨西哥漏油事件发生后不久宣布成立一支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分四年进行注资赔偿。

  而在我国,由于生态环境赔偿规定缺失,导致长期环境损害赔偿缺乏核定依据。尤其是目前我国沿海已经或正在兴建的大量石化产业基地,这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从而加剧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但由于《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工作不能实质性开展。

  不过,对于海洋生态环境正日益受到污染的现状,近几年来,一些沿海省区已经开始完善一些地方性法规,以求做到“谁污染谁治理”。

  就在上个月,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成为我国第一个海洋生态方面的赔偿办法。

  与过去污染环境往往给予一次性罚款不同,上述《方法》特别提出了持续性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处理办法。

  而在全国层面,由常纪文参与的全国性《生态补偿条例》目前仅处于起草阶段。

  “我们近期已经分别到广东、福建等几个海洋大省进行了调研,这些省份的港口都有不少大型石化产业基地,现在有一种呼声,希望能够在石化领域率先建立生态赔偿基金,每开采、运输、加工一吨石油,都要按比例来交纳一定的生态补偿基金,一旦发生事故就可以迅速利用基金来进行赔偿。”常纪文说。

  “希望此次的大连输油管爆炸事件能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污染的长效处罚办法更快启动,或许只有像国外一样重罚破坏环境者,才能真正起到警戒作用。”一位环保人士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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