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四国”(巴西、南非、印度、中国)第五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昨日在天津闭幕。在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各国部长表示,之后的坎昆会议应取得平衡的进展,为2011年在南非气候大会上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奠定基础。
《联合声明》呼吁发达国家增加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下的减排承诺,呼吁非《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作出与《京都议定书》可比的减排承诺。声明强调了分别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与《京都议定书》下的“双轨”谈判机制的重要性。
声明表示,为数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是提高信心、促进坎昆会议成功的钥匙。声明还重申,这些资金必须是新增的,而非“挪用”自其他海外发展援助(ODA)。四国部长认为,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资金也应是坎昆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他们支持建立在《公约》下的一个新基金,资金主要来源应为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
在会后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印度环境部长杰拉姆·拉梅什(Jairam Ramesh)表示,《京都议定书》存续是气候谈判中最根本、最实质的。他表示,《京都议定书》必须存在,在此问题上不能妥协。
拉梅什表示,“平衡”意味着双轨谈判机制,即在《京都议定书》下确定除美国外的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在《公约》下推动美国作出与《京都议定书》可比的减排承诺,同时发展中国家作出自愿减排承诺。他表示,这双轨之间必须平衡;也就是说,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至少不能比发展中国家还低。
美国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托德·斯特恩(Todd Stern)上周五在美发表演讲时称,中国不能一方面坚持要求发达国家承诺具体的强制减排目标,另一方面却与其他主要新兴国家一道仅为自己设立自愿减排目标。这番言论激起了各国部长的反驳。
南非环境部长布耶尔瓦·松吉卡(Buyelwa Sonjica)在会后发布会上回答本报提问时表示,上百年以来,工业化国家实现了工业化,但是后发国家没有获益;所以,不能把这两种国家的不同减排责任混为一谈。她表示,将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减排。
巴西环境事务大使鲁伊斯·马查多(Luiz Machado)表示,巴西的减排行动已经成为法律;但遗憾的是,大部分发达国家都还没有将减排纳入法律。
此次会议的另一个亮点是,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也参加了此次会议,包括七十七国集团轮值主席国也门和明年的主席国阿根廷、非洲国家集团主席埃塞俄比亚、小岛国联盟主席格林纳达、阿拉伯集团主席埃及的代表。《联合声明》表示,部长们决定延续“基础四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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