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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伟答记者问:中国气候措施透明 美国欲嫁祸

来源:搜狐绿色
2010年10月12日11:46

  【搜狐绿色消息】 10月9日下午,中国代表团就天津会议的进展举办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中国谈判团团长苏伟机智应答,揭露美国企图“嫁祸”中国的做法,称美国气候特使斯特恩对中国的批评是“猪八戒吃西瓜 倒打一耙”。以下是苏伟答记者问实录:

  《中国日报》记者:昨天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托德·斯特恩有一个讲话,说中国目前有一些故意忽视《哥本哈根协议》。另外我也听到一些在场的NGO的表态,说中国对《哥本哈根协议》的态度还是很模棱两可的,一方面中国对《哥本哈根协议》的形成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另一方面中国也认为这是不足够的。我们代表团在这个问题上是什么态度?

  另外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下,在《京都议定书》的谈判下,发生了什么?因为我听到一些声音说,说中国和巴西在阻碍谈判的进程,谢谢。

  苏伟:我想中方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的立场是一贯的,也是坚定的,我们支持《哥本哈根协议》,我们认为《哥本哈根协议》是中国领导人和其他参加会议的领导人共同推动形成的哥本哈根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中国领导人温家宝总理亲自出席会议,并亲自开展斡旋工作,为避免哥本哈根会议无果而终做出重要贡献,对于《哥本哈根协议》也是作出了重要贡献。

  《哥本哈根协议》并不是说从天而降的东西,《哥本哈根协议》有它的历史,有它的过程。我们认为《哥本哈根协议》是从《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有关原则发展而来的,它是对《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有关原则的重申和加强。

  我们认为《哥本哈根协议》确认了《公约》和《议定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立了发达国家要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继续大幅度的量化减排,要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同时要全面落实《巴厘路线图》的有关谈判任务。《哥本哈根协议》包括了领导人关于进一步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有效实施的政治意愿,《哥本哈根协议》本身并没有经过哥本哈根缔约方大会通过,但是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性的文件,对于推进落实《巴厘路线图》的谈判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中方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的立场是坚定的,我们是支持《哥本哈根协议》,同时也坚定地支持把《哥本哈根协议》当中所包含的领导人所达成的政治共识,落实到两个工作组的谈判当中去。我也非常认真地学习了Todd Stern 8号在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所做的演讲。他说中方谈判代表团似乎无视《哥本哈根协议》的存在,没有落实《哥本哈根协议》有关的共识。实际上他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中国代表团一直在致力于把《哥本哈根协议》所确立的双轨谈判机制这样的政治共识,确立了发达国家要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指标,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方方面面的政治共识,逐渐落实到两个工作组的谈判过程当中来。

  也许斯特恩先生是对的,中方并没有按照美方所理解的美方对哥本哈根的解释,来落实哥本哈根协议。实际上我想他的演讲对《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作了曲解。他在他的演讲当中明确说,说《京都议定书》是一个错误的体制,当然我们尊重美方不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决定。同时他还说,《哥本哈根协议》就是要对于《京都议定书》体制的第一记打击。斯特恩先生对《哥本哈根协议》的解读,就是说《哥本哈根协议》取代了《公约》的规定,取代了《公约》的原则,取代了《议定书》,等于是根本否定了《议定书》、《公约》《巴厘路线图》,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如果他说我们没有按照这样的解释去落实《哥本哈根协议》,我觉得我很自豪作为中国谈判团代表。

  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的解读,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的落实来讲,首先还是应当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所确立的原则,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要求来进行解读,进行落实。而不是相反,用《哥本哈根协议》来否定、取代《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

  第二个问题,关于在《京都议定书》工作组下谈判进展不大,给人家印象,也许媒体也好,在场的NGO也好,好像发展中国家不愿意《京都议定书》的工作有所前进,有所进展。我觉得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地推动,能够尽快地确定《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

  为了实现这个尽快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的目标,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和巴西等等)愿意做出一切努力,来确保尽量完成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的谈判。《京都议定书》是落实《公约》所确立的共同但又区别的责任原则的一个具体措施和具体行动。如果说《京都议定书》不存在了,或者说没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整个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就会毁于一旦。那么我们在观察、分析一场谈判的时候,可能还是要从他基本的谈判任务和谈判授权来说起。2005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京都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上,我们作出了一项决议,简明扼要,就是要启动一个谈判进程,来确定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这个方式也非常明确,就是通过修正《京都议定书》附件B来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

  《京都议定书》到现在为止谈了五年了,实际上没有进展,发达国家千方百计地来拖延谈判、讨论实质性的问题,就是指标的问题。先是说要先确定减排的潜力,才能确立具体的指标,通过讨论减排的潜力这个阶段也过了之后,要有一个大致先减排的幅度和范围,只字不提具体的数字。同时还来讨论相应的实现不存在的指标有关规则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我们也都做出了妥协,我们认为这些问题跟第二期承诺期减排指标还是有关系的,所以还是进行了讨论。

  我们一贯主张要确立发达国家减排指标,到现在为止在减排指标上一直没有任何的实质性的进展。现在他们又提出来说咱们也不讨论具体减排指标,我们讨论如何来修改《议定书》吧,《议定书》有关的制度、条款都需要修改,然后再来看要不要谈第二承诺期指标。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巴西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坚定地站出来捍卫《京都议定书》,因为他们要修改《京都议定书》目的就是要彻底否定《京都议定书》这套体系。

  我呼吁所有支持《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国家的代表、媒体和NGO,能够坚定地站到中国、巴西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边,来坚定地坚持《京都议定书》,要尽快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而不是受到一些人表面的建议的蛊惑,说中国好像在阻碍谈判,这点是不对的。中国是坚定地支持,尽快确定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坚定地支持《京都议定书》的继续和有效。如果说中国在“阻止”进程的话,阻止的是倒退,阻止的是对《京都议定书》的否定。

  英国《卫报》记者:展望未来,实际上现在欧盟和很多其他国家已经表示愿意承担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如果真的是这样情况的话,中方是否愿意与这些国家齐头并进?也就是说把中方的减排行动正式化,或者还是中方认为应该有先有后,就是其他国家是一套做法,中方是另外一套做法,是两种体制?

  苏伟:我想中方对于欧盟在其他国家积极推动,我们也理解欧盟在推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指标方面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积极。中国也在听其言、观其行,欧盟积极的姿态还有待与于体地落实地谈判进程当中来。实际上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紧迫的,也是非常严重的一个问题,我们应当在谈判当中抛弃过去技巧谈判的观念,好像你不动,我也不动,你往前走一步,你走一大步,我走一小步,这个思维应该是过时了。

  根本就不存在你刚才提到的问题,欧盟承诺有一个第二承诺期,其他发展中国家也要采取适当的行动。实际上这种所谓的并行前进是不存在的,中国、发展中国家,实际上在整个《巴厘路线图》安排当中是一个完全平衡的,前提是《京都议定书》要继续有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要承担具体的进一步的减排指标。同时在《公约》下,发展中国家和所有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都要承担进一步的减缓行动,这一点非常明确,不存在那个先那个后的问题。无论是《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指标谈判,还是在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持续实施方面,都要谈判清楚。我们强调《京都议定书》的继续存在,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减排量化指标,是确保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完整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说全部,我们不管《京都议定书》下的谈判进展到什么程度。从中国来讲,从发展中国家来讲,都会坚定不移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减缓气候变化,来积极地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这一定是不会改变的。

  《南方周末》记者:第一个问题,过去一周的谈判,我们看到谈判大部分的精力跟时间花在了谈判关于这个协议包括哪些要素,而不是我们之前有文本具体的谈判上。面对这样一个现象,刚刚两三个小时之前,在这个屋子里头,UNFCCC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也说这个文本的结构要比文本的尺寸的大小更重要。我不知道把这样一个70多页的文本带向坎昆,这对坎昆意味着什么?

  第二个问题,谈判之外的一个问题,在第一天的发布会上我们听到解主任非常强调,说我们对于所有的问题,所有的采访都是持非常开放的态度的。在过去一周,我们也看到,包括解主任,包括代表团的各个代表都是非常积极跟媒体、NGO去交流。请问苏司长这样的一个交流,在国际谈判的过程中有什么重要的作用?中国代表中国政府这样公开、透明交流的态度,是否会进一步持续和加强?谢谢。

  苏伟:执行秘书说的这个观点我是赞成的,一个好的基础,一个好的框架要比文字可能更为重要。其实结构已经非常清楚,我们有《巴厘行动计划》、《巴厘路线图》、《公约》、《议定书》,这就是我们最重要达成的协议的最基本的框架和最重要的基础。

  虽然这次谈判并没有从案文当中删掉了多少方括号。我觉得这次谈判进展可能主要是通过缔约方、谈判代表的交流、磋商,能够在外围清除了一些,为下一步消除分歧、增进共识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大家来一起谈,增进来交流,我觉得这就是一个进步。关于谈判进程的公开透明问题,我们也是一贯主张谈判进程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公开透明不仅仅是谈判各方之间要公开透明,进程要公开透明,谈判代表对于媒体我想最近这一时间都在会场,不是在谈判会议室就在谈判会议外面,我也有幸跟各位媒体和NGO作了很多交流,我想对于我们增加谈判进程的对外透明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非常希望能够跟记者朋友们多交流、多沟通,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了解谈判的情况,了解中国代表团谈判当中的一些立场主张。同时也可以借助媒体、NGO的力量来推动谈判进程、进展。如果我们之前做得好的话,我们就谦虚一下,如果说还有不够的地方,我们加倍努力。

  外国记者:我想问一下中国代表团和美国代表团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几次交锋,您对这个有什么看法?而且中美之间的这种对立对整个谈判来讲是什么意义?另外,我想请您总结一下,中方在“三可”问题是什么立场?因为我听说中方是反对“三可”的,但是从来没有人能清楚地揭示出为什么?

  苏伟:所以世道可能有不公平,做的多的人反而会受到方方面面的批评和职责,什么不做的人反而日子更好过。实际上我也可以理解,如果说我要什么不做的,我要想树立积极的形象,我也会去找替罪羊,把责任转嫁到对方身上。

  你刚才说中国反对MRV,你想知道原因,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因为中国并不反对MRV。因为MRV是在巴厘行动计划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要对发达国家进一步的量化减排指标进行MRV,是不是承担了指标,落实的怎么样,效果怎么样,要有MRV的程序。

  第二点,要对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支持要做出MRV,这也是发展中国家能够采取相应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一个前提。

  第三个MRV,指的是发展中国家得到发达国家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的减缓行动也要MRV,这点中方是接受的,所以不存在中方反对和中方有争议,中方一定困难都没有。还有的可能会说,你对MRV没有问题,你对ICA有问题,国际磋商与分析有问题,我告诉你也没有问题。中国根据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出于自身对于全人类未来负责任的态度,在国内利用自身的资源采取了若干项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这些措施也都是公开透明的,也是按照中国国内的程序适应国内的MRV的程序。其实MRV的道理很简单,对于发展中国家行动的MRV,既然你给我支持了,当我作为负责任的一方,肯定要对你提供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的情况要有交代,究竟用你的钱、技术干了什么,干的怎么样,这些没有问题,这种MRV我们是接受的。

  我们在这方面,比巴厘行动计划还往前走一步,我们即使自己国内拿钱,利用自己的技术,利用自己的资源采取了行动,也经过了MRV,经过了我们国内的MRV。这些国内行动MRV的结果,首先在中国国内向全社会公布,在国际上也会通过信息通报向国际社会进行公布。

  我们的诚意还不仅止于此,而且还往前走了一步,我们自身的MRV自身之后的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之后,如果其他国家对信息,对我们执行国内有关措施的信息还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需要澄清的话,我们也可以接受国际上的讨论、磋商、对话、澄清,也可以就一些问题做一些分析,能够增加透明度,所以我们往前迈了一步。

  所以以中国不接受MRV、不接受ICA为理由,拒不执行自身的减排指标,拒不履行在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支持上的承诺,我想这切入点的理由可能找错了。我的忠告首先要把自己的事做好,然后再去看别人怎么样,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光想让别人做,这好像不是很公道的一件事情。

  新华社记者:请问苏司长,这个气候谈判除了谈到的增进了了解以及《京都议定书》之外,还有哪些实质性的成果?您作为中国代表团的团长有那些评价以及中方的立场是什么?

  苏伟:天津会议实际上不是最终做出决定的会议,而是一个整个谈判过程重要一个的组成部分。主要的目的是往坎昆会议的成果做出必要的准备,所以不要小看增进了共识,其实增进了共识是最大的进展。至少经过天津会议六天的承办,各国代表们对于坎昆会议在那些问题上可能再经过一些谈判、磋商有可能取得一些进展,并可能成为坎昆会议上重要的成果,应该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了解。

  

(责任编辑: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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