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但不接受“三可”和强制性减排目标;在减排指标上,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2013至2020年),要求发达国家进一步提高减排承诺,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发达国家必须减排40%以上的要求;发达国家应尽快落实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做出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的承诺;在资金和技术问题上,中国明确表示,发展中国家团结在一起,争取发达国家多出钱,多出技术;但在如何分配资金和技术的问题上,中国不会与发展中国家争,尽管中国是对气候变化脆弱的国家,对技术需求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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