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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期:三年限塑令 医院餐馆将纳入限塑范围

来源:搜狐绿色
2011年06月03日10:31

  绿色产经观察--第36期 限塑三年成果显著 医院餐馆将纳入限塑范围

  【搜狐绿色最新报道】“限塑令执行3年以来,全国主要塑料零售产品减少量非常大,特别是超市减少量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北京、上海大的超市减少量还要更大。“限塑令”执行以来,我们节约石油360万吨,折合标准煤510多万吨,折算成二氧化碳一千万吨”,在搜狐绿色频道近日举办的“限塑令”执行三周年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李静表示,“限塑令”施行三年来,成效非常可观。

  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媒体俗称为“限塑令”,《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从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商家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到今年6月1日,“限塑令”执行刚好满三年。

  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在此间介绍了“限塑令”下一步将如何推进。“配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部门将对此规定进一步进行完善。主要是限制使用范围,包括餐馆,和医院”,李嘉建表示,一些医院和餐馆已经自觉执行这项政策,但是从国家管理办法的层面上,限塑范围还没有包含进来这一部分,下一步将予以明确。

  李嘉建坦陈,对于限塑令的执行,目前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从监管上有难度。他表示,工商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限塑方面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有可能把责任落实到农贸市场开办者身上,从开办者入手,来抓好农贸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禁塑工作。

  李静介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部门为推进“限塑令”的施行做了大量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5年和2010年版《产业政策目录》中,超薄塑料袋都已被列为落后淘汰产品。2008年6月1号,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联合出台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也同时开始执行。与此配套,塑料袋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快速检测方法和评价办法等规范标准也已出台。

  据了解,2009年到2010年,国家发改委对全国三十几个省市的限塑情况进行了督察。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初步统计数据,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包括取缔等5500多次。

(责任编辑: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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