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绿色德班特约观察员独家供稿】(作者:《环境保护》杂志首席记者孙钰)1997年《京都议定书》通过的“共同但有区别”的减排原则曾被一些非政府组织人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争取自身排放权的“胜利”,在近年来的COP会议上,部分发达国家曾多次抛出《京都议定书》的“休克说”或“死亡说”。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的后京都时代,能否延续《京都议定书》的框架,是COP17最受关注的谈判焦点之一。
目前发达国家普遍要求,发展中国家在2013年到2020年期间,与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比,至少削减40%的温室气体。
俄罗斯、日本和加拿大等三个国家均已表明,不会在延续《京都议定书》框架的前提基础上,未来做出进一步的减排承诺。
欧盟、挪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都提出,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包括“主要经济体”或“主要排放大国”在内的国家均需要承担具有约束力的减排责任,其中主要排放大国包括美国和部分“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后者主要指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四个发展中国家。
此间有分析认为,此次COP17最终谈判结果的一种可能性是达成双轨协议。中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苏伟会前在北京曾向《环境保护》杂志记者表示,为了能够在德班促成就《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减排协议,中方可能会视情况考虑做出一些适当的让步。
此次COP17能否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到期的情况下达成延续该议定书的协议,可谓是任务艰巨,任重道远。但无论最终谈判结果如何,中方持积极推进国际碳减排谈判的态度,这对于中国国内的低碳经济和低碳产业来说,都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