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周羽 张国亮)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继今年3月农夫山泉水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之后,近日,有媒体爆出,原产地广东的农夫山泉生产不使用标准高的广东标准,却使用标准低的浙江地方标准。
最近就有媒体爆料说,广东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是一个叫做DB44/116-2000的标准,而在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包装上面,显示的产品标准是DB33/383这样的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浙江的地方标准。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所以,农夫山泉的这一做法是属于违规的行为。记者对比了一下广东和浙江两个省的标准,发现在很多地方的菌落总数以及砷等等质标方面,浙江标准的容忍含量都比广东标准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是容忍它的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记者昨天晚上联系了广东省质监局,相关人士说这个标准的制定是按照2011年的食品安全法制定的,广东省的食品安监局是按照标准来抽查,标准不是他们来制定的,他们不知道这个跨地区使用的标准是不是违规,是否还要在卫生部门备案。
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是浙江的标准,它的名字叫做《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起草单位是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测中心和农夫山泉,为什么他们比广东的标准低呢?
昨天晚上记者采访了起草单位之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关注到这个相关的报道,需要指出的是拿来对比的两个标准其实并非针对同一类水的标准。浙江的标准名为《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这个标准中也指出,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天然水的水源水,及其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至于报道中所提到的广东的标准正是饮用天然水标准,一种是瓶装水的标准一种是饮用净水的标准,因此浙江省疾控部门认为它不具备可比性。
另外,对于浙江的瓶装饮用天然水的标准,浙江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也是符合国家相关瓶装水的标准的。
据了解,现在浙江的瓶装饮用水天然水标准与2005年的标准相比有所降低。在2002年的标准中,比如铬的指标是0.005毫克/升,那么现行的标准比旧的标准还要放宽了一倍。在微生物检测方面,2002年的标准中,对成品水中的霉菌和酵母菌检测要求不得检出,但2005年的标准中要求被改回霉菌和酵母都分别是十个单位/毫升。针对这个问题,浙江省疾控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标准的制定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但是他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只表示在研究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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