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称,河北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对此,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则回应称,今年确实开始收取空气污染费,类似于垃圾处理费,不论住宅面积大小每户100元。(11月26日新华网)
雾霾之下,必有勇夫。“空气污染费”终于还是走到了历史的前台,这不禁让人想起了5年前在广州举行的中国森林城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蒋有绪的强烈呼吁:政府可以考虑对企业甚至排放二氧化碳的市民征收生态税,这是“呼吸费”的前身,当时引来举国呛声一片。五年之后,后世来了,口头上的“呼吸费”变成了“确实”的“空气污染费”。如此生猛,只怕是逞了匹夫之勇。
有歌唱道“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如今看来,“空气污染费”也成会呼吸的痛,但是呼吸无罪,自由呼吸更是每个生命本应有的权利,“污染费”一出,对民众而言,显然不仅仅是“被收费”的问题,也会让心里堵得慌,如此,只会让呼吸变得更加艰难。如果呼吸已被污染的空气,都要收费,那么将来假有时日,对呼吸相对干净的空气收费,是不是也就有足够的理由呢?连呼吸都要附着上铜臭味,自由呼吸安在?往大了想,如果像自由呼吸都成了需要付费的选择,那么还有什么“本属于公民权利”的内容不能成为收费的项目呢?如果为政者尚未认识到提供自由呼吸是政府的义务,那么总应该转念一想,如果空气污染费可以存在,“空气治污不力费”是不是也可以成立呢?
没有谁会否认治理大气的重要性,但“收污染费”显然不能成为可以依循之道。在今年九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是“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谁污染、谁治理”依然是恪守的基本原则,在十条十分具体的措施,也只是提到要“动员全员参与”,并无“收污染费”一说。事实上,在国务院发布此计划之前,河北省就出台了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在这十条措施中,同样也没有“收污染费”的字眼。
这样既没有道理,也没有依据的收费,居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与暖气费绑在了一起,这样的绑定是不是意味着“不交空气污染费,就没办法被提供供暖服务”,这还不得而知,但是这样“类似于垃圾处理费,且不论住宅”的收费,实在是像极了趁霾打劫,既然是“打劫”,向来也是不由分说,恐怕连“编造”一个理由都顾不上,所以才有了当记者向政府办工作人眼问及这笔收费的考虑和安排时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看来根本就没想到要防民众悠悠之口。漠视了民意,哪来的政策含金量呢?
收费、征税、涨价,在很多时候,似乎成为公权力在公共治理中独一无二的偏好选择。这“三大法宝”并非不会产生任何政策效果,但是这样的偏好选择折射的往往是政策的简单粗暴,缺乏智慧和温度。权力应该懂得谦抑,应该厘清权力的边界,法治应成为共识,尤其是这样一项事关全民利益的公共政策,有诚意的“确保公众参与”,能经得起推敲和质疑的公共政策才有智慧且生动,让呼吸都变得艰难的“收污染费”,显然是一项失败的政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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