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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事件另一面:“自私”表达 促进社会进步

  昆明PX项目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而相继爆发的邻避运动其实并不是洪水猛兽,也非仅仅是为了小团体利益诉求这么简单,而是更大范围的公民社会运动、更深刻的社会政治体系变迁的一部分,将推动公众、社会进步。

  特约评论员: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唐昊

  最近几年,中国的邻避运动事件不断。近日昆明PX项目事件再次引发关注:政府则在商业利益和民众诉求之间徘徊不定,而当地民众则因担心项目危害环境而走上街头进行大规模抗议。此种街头抗争的场景之前在厦门、大连、什邡等地都曾上演。并且由于许多污染项目并未因此取消,而是就近转移,也导致许多人担心邻避运动是“以邻为壑”,会让中国的环境保护走上一条无序的道路,并会引发社会矛盾冲突等等。

  从技术上说,邻避运动并不一定就会造成“以邻为壑”的结果,因为像厦门、昆明等地居民所诉求的对象是政府和开发商,其所反对的是有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而非其他地区的居民。在这个过程中,邻避运动所要求的公平环境权也属于基本的人权。当然,如果政府和开发商过于强势,一定要上马项目,则会易地而建,形成污染项目的转移。但在主要责任显然并不在于维权的居民。即所谓“以邻为壑”的结果,不是起于公民起而保护自己正当的环境权益,甚至不是企业为追逐利润额上马项目,而是源自政府对于能够带来政绩的污染项目的过于热衷。

  不过,在政府、开发商、民众等利益集团之间缺乏平等、理性、常规化的利益博弈机制的情况下,中国的邻避运动确实有可能演变成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的竞争关系:哪里权利意识、动员能力更强、在政治经济上的影响力更大,哪里就能够保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这看起来像是有些人诟病的“以邻为壑”,但前提是其他地区的居民环境意识淡薄或者出于麻木、恐惧而不作为。

  但众所周知,公众的权利意识和行动能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想见,如果看到昆明等地反对PX运动不断以胜利而告终,则一定会鼓励更多地方的人们提升权利意识和采取更大规模的街头行动。事实上正是如此,从厦门、大连再到后来的什邡、启东、彭州、昆明,各个地方的公民意识、行动能力、合作组织、运动策略等基本公民素质正是在参与、模仿、创新中得到整体提升,所以邻避运动更可能的实际后果是“民主激励”而非“以邻为壑”。

  此外,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邻避运动有可能是更广泛的公民运动的前奏——如果邻避运动所提出的问题在环境领域无法解决,迟早要上升到政治层面,要求更深刻、更广泛的政治体制的变革。在欧美、台湾等地区,其工业高速发展的阶段也曾经带来广泛而严重的污染,以及愤怒而激烈的邻避运动。这些运动都促使相关的政府领域发生变化、司法功能更趋独立、企业更注重社会责任承担,以及公民组织的兴起。在这些政治领域的变革完成后,环境问题已基本被缓解,民众诉求也能在常规化的利益博弈机制中理性表达。在这些地区曾经风起云涌的邻避运动已不多见。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如,民众在进行利益诉求过程中不用公民组织代理,也不用律师代理,而是赤膊上阵,局部的失控在所难免;同时在制度不改进的情况下,各种利益相关方的无规则互动,破坏了既有的法律和规则等等。但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恰恰不是取消邻避运动,而是在邻避运动的压力下,改革现有的环境法律和政治程序、给予公民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效益等等。在这个意义上,上述邻避运动中所体现出的问题正是社会变革的方向所在。

  所以,对于自上而下改革动力极度缺乏的中国来说,昆明等地发生邻避运动不仅仅是为了小团体利益诉求这么简单,而是更大范围的公民社会运动、更深刻的社会政治体系变迁的一部分,也是这种变迁的动力本身。其在直接争取基本人权、通过示范与竞争提升国民素质、引导并参与更深层次的社会和政治变革方面,有着强大而看得见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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