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低碳网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去年年初呼吁各国就承建气候技术中心提出建议,该中心的宗旨是促进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技术合作与转让,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目前已有九家机构正式提交了承建建议书,其中包括位于中国上海的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3月19日表示,为承建气候技术中心而正式提交建议书的九家机构具有很强的多样性,既有国际组织、政府机构,还有商业和公民社会组织。
这些机构包括伊朗石油工业研究所、全球专业风险管理服务机构挪威船级社(Det Norske Veritas AS)、印度技术信息预测和评估理事会、哥斯达黎加技术研究所、印度尼西亚国家气候变化理事会、位于德国的国际清洁能源合作伙伴联盟,以及位于中国上海的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该交易所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商务部2008年共同发起,是一个推动南南合作的市场化运行平台。此外,位于肯尼亚的一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领导的国际联盟以及由世界银行、环境署和开发计划署组建的融资机制全球环境基金也都提交了建议书。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一个技术执行委员会的六名成员将组成评估组,在4月2日于德国波恩举行会议,以确定一个有五个机构的候选名单。《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将在五月中旬于波恩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讨论候选名单。公约秘书处随后将就承建机构提出建议,并争取在今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于卡塔尔举办的气候变化大会上获得通过。
在2010年年底于墨西哥坎昆举行的气候变化大会上,缔约国发起了一个“技术机制”,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利用相关技术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在2012年年底于德班召开的气候会议上,缔约国进一步决定建立“气候技术中心”及其网络作为“技术机制”的执行机构,并明确要求在2012年之内启动这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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